安乡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1. 普通门诊:乡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0%,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430元。
2. 门诊慢性病:通过慢性病认定后,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
3. 重特大疾病:符合重特大疾病标准的参保居民治疗重特大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重特大疾病住院病种在限价标准内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分别为:县级医疗机构80%、市级医疗机构70%、省级医疗机构65%;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门诊特定药品限额标准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80%。
4. 住院:参保居民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比例需要根据最新的当地政策确定。
请注意,医保政策可能会有更新和调整,请以当地最新发布的政策文件为准。如果您需要最新的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最新数据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oshrss.com/shebaowenda/105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