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的医保报销政策如下:
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线,报销65%。
二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60%。
三级医院:起付线为500元,报销55%。
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线,报销65%。
二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60%。
三级医院:起付线为500元,报销55%。
门诊特殊病报销待遇
一级医院:不设起付线,报销65%。
二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60%。
三级医院:起付线为500元,报销55%。
包头居民医保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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