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儿童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住院报销比例
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线,报销65%。
二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60%。
三级医院:起付线为500元,报销55%。
门诊报销比例
参保人员可自愿选择一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为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起付标准为每季4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每季150元。
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5%,其中一般诊疗费每次支付比例为80%。
异地住院报销比例
异地住院的报销比例由原来的60%提高到了70%。
门诊特殊病报销待遇
起付线为300元,最高支付限额和报销比例按照住院报销标准执行。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oshrss.com/shebaowenda/106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