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农村医保的报销政策如下:
门诊医疗报销
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约为50%。
在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可报销60%,镇卫生院就诊可报销40%,二级医院就诊可报销30%,三级医院就诊可报销20%。
住院医疗报销
起付线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等级不同而有所变化,一级医疗机构1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三级医疗机构600元。
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其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一级、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线。
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不同而有所变化,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60%。
大病医疗报销
个人自负部分达到起付线5000元的纳入大病保险。
报销比例分段递增,补偿基数0-1万元报销50%,1-2万元报销55%,2-5万元报销60%,5万元以上报销65%。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和调整而发生变化,请以最新的官方信息为准。如果您需要最新的详细报销比例和限额,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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