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医保的报销额度由医保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共同决定。以下是广州市医保的报销比例信息:
城镇职工医保:
普通门诊: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指定基层医疗机构:80%
实施基药制度且零差率销售的甲类药品:88%
其他医疗机构:未经转诊45%,经转诊55%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300元/人·月
住院起付标准:
在职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800元、三级医院1600元
退休人员:一级医院280元、二级医院560元、三级医院1120元
城乡居民医保:
普通门诊:
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基层选定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人
居民:基层选定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6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人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和调整而变化,请以最新的官方信息为准。如果您需要最新的详细报销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障部门或医疗保险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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