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的缴费金额因地区、医保政策、个人收入等因素而异。以下是一些基本的医保缴费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
用人单位按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含退休职工)工资总额的6%缴纳。
在职职工个人按上年度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用人单位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全县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县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作为缴费基数。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
按每人每年120元的标准(含退休职工)缴纳,其中用人单位负担70%,职工个人负担30%。
缴费方式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于每月1至10日全额缴纳。
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征收,用人单位于每年1月底前一次性缴清。
欠费处理
用人单位和个人未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从欠费的当月起暂停该单位全部参保职工医疗费的支付和个人账户的划拨,并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个人缴费金额
个人缴费金额通常根据个人的工资或收入的一定比例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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