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医疗机构等级和参保人员的身份(在职职工或退休人员)有所不同。以下是合肥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概览:
住院报销比例
一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94%,退休人员97%
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92%,退休人员96%
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90%,退休人员95%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60%
镇卫生院:40%
二级医院:30%
三级医院:20%
大病补偿比例
镇风险基金补偿:超过5000元部分分段补偿,具体比例依据金额不同而异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特定门诊治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特殊门诊待遇
特定疾病(如冠心病、高血压三期等)患者可享受一定比例的报销
缴费年限与报销比例
连续交费满一年后,每增加一年,报销比例增加两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十个百分点
异地住院报销比例
在非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报销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变化,具体报销比例以最新的官方政策或通知为准。如果您需要最新的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合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最新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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