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的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如下:
在职人员
门诊报销: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最高限额为2万元。
住院报销:
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1300元,报销比例为80%。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1300元,报销比例为85%。
一级及无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1300元,报销比例为90%。
大病医疗保险: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退休人员
门诊报销: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报销70%,最高限额为2万元。
住院报销:
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1300元,报销比例为88%。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1300元,报销比例为92%。
一级及无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1300元,报销比例为96%。
大病医疗保险:与在职人员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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