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政策如下:
普通门诊
乡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0%,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430元。
“两病”保障范围内的参保居民在乡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服务站)发生的“两病”门诊用药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0%,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10元。
门诊慢性病
参保居民通过慢性病认定后,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
重特大疾病
符合重特大疾病标准的参保居民治疗重特大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
重特大疾病住院病种在限价标准内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分别为:县级医疗机构80%、市级医疗机构70%、省级医疗机构65%。
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门诊特定药品限额标准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80%。
大病保险
参保居民一个保险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含规定的门诊慢特病、门诊特定药品等限价、限额结算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超过1.1万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以下比例报销:1.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按60%的比例报销。
请注意,以上信息是根据2024年5月29日发布的数据提供的,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请以安阳市医疗保障局最新发布的官方信息为准。如果您需要最新的医保报销信息,建议直接咨询当地医疗保障局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最新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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