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如下:
普通城乡居民个人缴费为每人每年400元。
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个人无需缴费。
脱贫人口、纳入监测的易返贫致贫人口(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返贫致贫人口,个人缴纳160元。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除上述第2条、第3条外),个人缴纳400元。
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每人每年350元,其他在校学生(含幼儿园)每人每年420元;18周岁以下未成年居民每人每年420元,其他成年居民每人每年440元。
9类重点医疗救助对象以及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予以全额资助,个人无需缴费。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根据各地的具体政策有所变动,建议联系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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