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根据不同的保险类型、医疗机构等级以及参保人员的身份(如在职、退休、学生、儿童、老年人等)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报销比例: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住院报销比例:
乡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为95%。
县级(一级、二级、三级)、市级(二级)、省级(一级)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95%。
市级(三级)、省级(二级、三级非甲等)起付标准为600元,报销比例为90%。
省级(三级甲等)起付标准为900元,报销比例为88%。
门诊报销比例:
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为每次40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设起付标准。
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支付比例为55%。
省、市、县级其他等级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支付比例为60%。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就医支付比例为65%。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门诊报销比例:
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支付比例为6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00元。
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55%。
住院报销比例: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标准为200元,报销比例为95%。
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95%。
市级(三级)、省级(二级、三级非甲等)起付标准为600元,报销比例为90%。
省级(三级甲等)起付标准为900元,报销比例为93%。
大病医疗保险
郑州市城镇职工医保重特大病报销比例为85%。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和调整而变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获取最新的报销比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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