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电子医保的报销比例和金额根据不同的医疗服务和费用情况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基本的报销标准:
门诊补偿
年限额为5000元。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处方药费限额分别为10元和50元。
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住院补偿
参考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部分按1000元报销。
大病补偿
分段补偿,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在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门诊、急诊医疗费用18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
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费用报销70%。
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费用报销80%。
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最高限额为2万元。
西藏医保报销比例(住院治疗费用):
起付线以上至2万元支付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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