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内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因地区、工龄、医疗机构级别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概括性的信息:
普通退休职工
工龄不满15年:报销75%
工龄满15至21年:报销80%
工龄满21至30年:报销85%
工龄30年以上:报销90%
特殊情况
建国前参加工作及离休干部、二等一级残废军人、因公伤残人员、三期矽肺患者:报销100%
事业单位编制退休人员
门诊费用:按工龄核定基数,工龄31年以上者,年人平定补420元,月平定补35元等。
一般性住院:单位报销75%。
地区差异
河北省:统筹基金支付额达到3万元时,最低报销比例为83%,最高可达91%。
南京市:退休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将按月获得统筹地区平均养老金的2.5%作为返还。
住院报销待遇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在职人员300元,退休人员200元;报销比例在职人员90%,退休人员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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