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的个人医保返钱标准根据不同的城市有所不同,以下是部分城市的返钱标准:
哈尔滨市:每位参保居民年度可返还医保费用的最高额度为500元。
齐齐哈尔市:每位参保居民年度可返还医保费用的最高额度为600元。
牡丹江市:每位参保居民年度可返还医保费用的最高额度为700元。
大庆市:每位参保居民年度可返还医保费用的最高额度为800元。

佳木斯市:每位参保居民年度可返还医保费用的最高额度为600元。
鸡西市:每位参保居民年度可返还医保费用的最高额度为500元。
七台河市:每位参保居民年度可返还医保费用的最高额度为400元。
绥化市:每位参保居民年度可返还医保费用的最高额度为600元。
黑河市:每位参保居民年度可返还医保费用的最高额度为500元。
伊春市:每位参保居民年度可返还医保费用的最高额度为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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