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信息,贵州医保门诊报销的比例和限额如下:

1. 普通门诊待遇:
参保人员在定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90%。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5%。
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0%。
普通门诊费用最高报销500元。
2. 大病保险报销标准:
起赔标准:7000元。
报销比例:7000-60000元部分报销60%;60001-90000元部分报销65%;90001元以上部分报销70%。
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3. 门诊慢性病待遇(门诊“两病”待遇):
确诊“两病”的参保群众,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报销比例90%,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80%,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70%。
年度内高血压基金支付限额800元,糖尿病基金支付限额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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