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城乡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住院报销比例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产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最高报销比例达到90%以上。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治疗费用报销标准,共付段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起付线以上至2万元:93%
2万元至4万元:96%
4万元以上:98%
跨省安置退休人员住院治疗费报销标准:
在藏实际工作年限:
20年及以下:85%
21年至30年:90%
31年以上:95%
跨省安置退休人员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分别提高5%。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患重特大疾病后,超出年最高支付限额8万元的部分,由大额医疗费商业补充保险赔付,赔付比例为100%,年最高赔付限额为22万元。
门诊特殊病报销比例
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门诊特殊病报销不设起付线,参保人产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按高、低两种缴费档次分别报销90%、60%,年度报销限额与住院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最高报销6万元。
门诊补偿比例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
住院补偿比例
镇卫生院:报销60%。
二级医院:报销40%。
三级医院:报销30%。
大病补偿比例
镇风险基金补偿:超过5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分段补偿,具体比例根据金额不同而不同。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更新和调整而变化,请以最新的官方发布信息为准。如果您需要最新的详细信息,建议直接咨询西藏自治区医保局或访问其官方网站获取最新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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