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因地区、参保人员的类别以及就诊医院级别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些基本的报销规则:
学生、儿童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70周岁以上老年人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其他城镇居民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
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有所变动,具体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应以当地医疗保障局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如果您需要了解最新的报销政策,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障机构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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