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农村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和额度根据不同的医疗服务和费用类型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具体的报销标准:
门诊报销
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住院报销
镇卫生院报销60%。
二级医院报销40%。

三级医院报销30%。
大病报销
镇风险基金补偿:超过5000元的医疗费用分段补偿,具体比例依据金额不同而不同。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特定门诊治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2024年度):
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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