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冠肺炎隔离人员如何才能复工社保局是怎么规定的?

武汉新冠肺炎隔离人员如何才能复工社保局是怎么规定的? 隔离人员如何才能复工,本人于3月21日从江汉大学隔离点解除隔离,之后与5月初,自费做了2次核酸检查,1次抗体检查。核算均为阴性,IGM抗体阴性,IGG抗体阳性。目前单位不同意复工具体企业复工的要求是怎么样的? 根据国家人社部有关文件精神,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国家提倡企业和职工在疫情防控时期尽可能地通过协商解决用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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