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在武汉市缴纳社保及生育保险已经超过一年,属于外省户口,所以选择在外地生育,已经办理了外省生育申请登记,后期的报销及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可以由个人去社保中心申请领取吗?还是说必须由单位代办?生育保险及生育津贴在孩子出生后什么时间可以申请领取?谢谢。 相关资料应交由单位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应于出院结算后30日内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由单位应在职工产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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