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于每月8-10日进行结算,确定各参保单位当月社会保险费应缴数额。参保单位可于每月11日后,至社保经办机构或通过“网上申报平台”打印《社会保险费月度结算表》。
2.如您是苏州市工业园区参保的,请具体咨询园区公积金(社保)管理中心,热线电话:62888222。
问题答复结果不满意?请从网站20多万条记录中搜一搜或提问,社保专家免费为您在线解答!
社保网转载自: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oshrss.com/shebaowenda/12472.html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