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校符合疫情期间用工保障措施十条条件吗?

西安高校符合疫情期间用工保障措施十条条件吗? 关于疫情期间用工保障措施十条, 请问咱们局和财政局出台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企业用工保障的十条措施的实施细则出台了吗?高校能申请进行职业培训吗?和咱们局那个部门联系?联系方式? 根据陕人社函〔2020〕31号《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工作的通知》规定:
线上培训对象:按照《陕西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 年)》(陕人社发〔2019〕35号)执行,即各类企业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就业重点群体和贫困家庭劳动力。
如有问题,请您联系西安人力资源和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具体咨询,电话:029-86786910,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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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网转载自:西安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官方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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