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社保局对于防治新冠肺炎延长复工期间在岗上班工资如何结算是怎么规定的? 2025-03-25 03:52:23 • 社保问答 • 阅读 94 武汉社保局对于防治新冠肺炎延长复工期间在岗上班工资如何结算是怎么规定的? 防疫期间上班工资结算,湖北省春节延长假期与防治新冠肺炎延长复工时间相关政策比较模糊,对于防治新冠肺炎延长复工期间在岗上班工资如何结算,请详细说明。 对在春节及春节延长假(1月24日-2月13日)期间上班的,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应按不低于职工本人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其他时间应优先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工资200%支付加班工资。在延迟复工(2月14日-3月20日)期间上班的,应支付正常工资,如遇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补休的,应按不低于职工本人工资200%支付加班工资。 问题答复结果不满意?请从网站20多万条记录中搜一搜或提问,社保专家免费为您在线解答!社保网转载自: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官方网站 。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oshrss.com/shebaowenda/12719.html 赞 (27) 打赏 微信扫一扫 0 0 生成海报 研三毕业生,工作签于西安民营单位,户口在渭南蒲城,将档案转至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请问需要什么手续? 上一篇 2025年03月25日 03:57:22 西安市2008年的(中级)工程师职称怎样查询? 下一篇 2025年03月25日 03:47:25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