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17年9月6号生育的第一胎 在异地生育 17年4月13号已通过公司人力向社保局办理了异地生育登记 于18年3月份上班后向公司提交资料 要求办理生育资料报销以及生产费用的报销 可以最近公司人力出差 一直没有办理 请问我这个有效期是多久 多长时间内办理有效呢? 已办理异地生育就医登记人员,在异地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应于医疗终结30日内,将申报材料报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费用报销;生育津贴在职工产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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