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关于南京市城镇自由职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宁劳福字〔1999〕24号)规定,具有南京市城镇户籍,年满16周岁且尚未达到法定劳动年龄,有劳动能力,在没有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期间,从事有合法经济收入的自雇人员,可在户口所在区申请个人参保手续。
2、根据上述内容,外市户口人员不符合文件要求,故无法在南京市申请个人参保。
问题答复结果不满意?请从网站20多万条记录中搜一搜或提问,社保专家免费为您在线解答!
社保网转载自: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oshrss.com/shebaowenda/13195.html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