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厦门新生儿住院医保报销有适当延长新生儿医疗费用报销期限吗?

疫情期间厦门新生儿住院医保报销有适当延长新生儿医疗费用报销期限吗? 疫情期间新生儿住院报销,宝宝出生后住院,医院说出生后三个月内可以报销费用,后面因为坐月子和疫情,请问疫情期间国家有适当延长新生儿医疗费用报销期限吗? 1,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户籍所在区地税部门成功办理了参保手续、并在次月将相应保险费缴纳到地税账户者,自出生起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纳入医保报销范围,请尽快办理参保缴费。
2,因疫情原因,医保中心对2019年度医保零星报销时限进行延期处理即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截止时间统一延期至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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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网转载自:厦门市医保局官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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