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武汉缴纳医保, 未办理《武汉市生育保险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登记表》,现在还能办理申请医疗费用报销吗?

本人在武汉缴纳医保, 未办理《武汉市生育保险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登记表》,现在还能办理申请医疗费用报销吗? 本人在武汉缴纳医保,于2017年8月7日在黄石生产,已办理《武汉市生育就医登记表》,未办理《武汉市生育保险长驻外地人员就医登记表》,现在还能办理申请医疗费用报销吗? 因经营或工程需要由用人单位长期派驻武汉市统筹区外工作的职工,因生育在异地就医需办理长驻外地生育就医登记,登记后在异地发生的费用可先现金垫付,于医疗终结后30日内由所在单位携相关资料,向参保社保经办机构生育保险待遇窗口办理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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