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职工医保的职工门诊慢性病在非定点药店可否报销?

西安职工医保的职工门诊慢性病在非定点药店可否报销? 因长期在外定居,本地没有西安市医保定点药店,一直在非定点药店购药发票为什么不能报销? 根据《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关于办理2017年度参保职工门诊慢性病补助及2018年度资格认定的通知》规定:参保单位医保经办人员统一收集本单位职工2017年度门诊慢性病票据等相关资料,包括:
1.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票据(报销联)原件、处方和检查化验报告单(复印件);
2.定点零售药店票据(报销联)原件和费用明细小票;
如有问题,建议您具体咨询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29-82284322。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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