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时如能查询到参保职工生育信息的,需提供社会保障卡、出院记录(诊断证明)、医疗费有效票据凭单、住院费用清单;无法查询到生育信息的,还应提供生育服务手册、出生医学证明(不能提供上述有关材料的可提供书面承诺书)。
生育医疗费报销金额一、二、三级医院的标准分别为2000元、3300元、4200元。
问题答复结果不满意?请从网站20多万条记录中搜一搜或提问,社保专家免费为您在线解答!
社保网转载自:青岛市医保局官方网站。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oshrss.com/shebaowenda/137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