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号在新公司入职,3月21号离职的,期间公司没有和我签订试用合同,只有一本实习手册,离职那天财务说4月给我结算工资,然后今天打电话给财务她说只有做满15天才给结算工资,但当初进公司的时候并没有和我说清楚,离职那天也没有说,请问这种情况我该怎么维权 建议您先与单位协商,如与单位存在争议的,请带好本人身份证和劳动合同或相关劳动关系证明,如考勤记录、工资清单等至劳动监察部门或单位所在镇社保所反映,由执法人员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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