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2010年第58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定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问题答复结果不满意?请从网站20多万条记录中搜一搜或提问,社保专家免费为您在线解答!
社保网转载自: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oshrss.com/shebaowenda/13918.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oshrss.com/shebaowenda/13918.html
微信扫一扫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