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育期间跨公司缴纳武汉社保的怎么办理生育报销和生育津贴?

在生育期间跨公司缴纳武汉社保的怎么办理生育报销和生育津贴? 关于生育保险期间跨公司缴纳保险,请问我4月份申报的流产生育保险,7月份当时申报公司停保,7月份社保由新公司缴纳,而我4月份申报的生育保险还可以领到吗?社保算不算中途停保?还是需要在生育保险到账前必须前公司一直缴纳?可不可以由新公司连续缴纳? 若属于流产假休完后办理生育津贴,应在女职工生产时所在区申报,由生产时参保单位申领。
用人单位应在职工产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凭相关证明材料向辖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津贴申领手续,若社保经办机构已受理生育津贴申领资料,员工离职办理停保手续,不影响生育津贴审核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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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网转载自: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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