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去年2016.11.7号来现在的单位的,由于当时我的社保从外地没有转过来,所以从2016.11月份到2017.1月份这三个月我的保险未缴纳,现在单位给补交,请问一下具体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多谢! 提供已备案的劳动合同及职工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到现参保地人社局补交,这项业务由现单位经办人员办理,您根据其要求提供材料即可,业务咨询电话:0539-86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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