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号住院的,厦门的医保,但是是在南平政和县医院就医的 费用报销时间有期限吗?
4月6号住院的,厦门的医保,但是是在南平政和县医院就医的(厦门社保网上查的是福建省联网定点医院),但医院不能报销说是要拿到厦门报销,所以问下费用报销时间有期限吗?期限是多少?如果医院不是福建省联网定点医院,还能拿到厦门报销吗
经查询,政和县医院为福建省联网医疗机构,可使用厦门社保卡结算。根据您所述情况,您须提供医疗费报销所须材料向前台工作人员说明情况,由前台工作人员审核处理。办理流程请您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xmhrss.gov.cn)—服务索引—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服务指南—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中查看。4月份产生的医疗费用,须在2017年9月30日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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