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司工资核算不合理且不缴纳医保社保的如何维权?

武汉公司工资核算不合理且不缴纳医保社保的如何维权? 工资核算不合理应当缴纳医保社保但没有交的怎么维权?本人2020年7月1日上班,8月份公司缴纳医保社保,10月1日—10月4日休假,10月5日上班,10月16日请假,10月17日辞职,请问十月份公司是否应当缴纳医保社保,10月1日—4日是否应当核算工资。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由单位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本人共同承担。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职工离职当月工资应按实际出勤天数计算,若离职当月有法定节假日,出勤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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