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在职员工生育津贴登记最迟办理时间是多少?

武汉在职员工生育津贴登记最迟办理时间是多少? 刚从外地调到武汉,调动过程中发现怀孕了,预产期17年2月1日。6月起开始在武汉交生育保险,连续缴满6个月的话,得到11月份(12月才能申报11月社保),这样12月中下旬才能去办生育登记。此时距离预产期已不足2个月。 请问这种情况还能办理生育登记吗?会不会太迟了不给办? 用人单位为职工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并还在持续缴费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正常参保缴费前的补缴时间不能计算在内;在符合领取待遇规定之日,女职工尚未完成分娩的,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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