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参加居民医保一年以上的参保人员,可以享受分娩医疗费用报销。具体标准为:自然分娩无并发症800元,难产无并发症1000元,妊娠合并症、并发症分娩1300元,剖宫产无并发症1400元,妊娠合并症、并发症剖宫产1700元,围产期严重并发症治疗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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