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州市市区户籍;
2.年满16周岁;
3.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未与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非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非在校学生;
4.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后中断缴费;未享受离退休金等社会养老保障待遇。
凡2012年1月1日已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从2012年度起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12年1月1日后新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从符合参保条件当年起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问题答复结果不满意?请从网站20多万条记录中搜一搜或提问,社保专家免费为您在线解答!
社保网转载自: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oshrss.com/shebaowenda/15478.html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