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生育津贴报销超过3个月时限了怎么办? 2025-04-09 08:07:26 • 社保问答 • 阅读 109 武汉生育津贴报销超过3个月时限了怎么办? 生育津贴报销,由于疫情原因,没有来得及办理生育津贴的申报,根据文件要求,是要在休假结束后三个月内办理,我家宝宝现在7个多月,已经超过三个月时间了,请问还可以申报吗?谢谢您的解答 疫情期间,产假期满并符合津贴申请条件的参保人员,用人单位可将申报材料扫描后发往各区医保经办机构指定邮箱申领津贴,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予以支付。 也可待疫情结束后按规定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因疫情防控延迟申报的,原则上应在疫情解除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申报。 社保网转载自: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官方网站。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oshrss.com/shebaowenda/15848.html 赞 (23) 打赏 微信扫一扫 0 0 生成海报 请问我具体是提交职称评审推荐表材料到哪里?可否网上提交? 上一篇 2025年04月09日 08:12:24 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下一篇 2025年04月09日 08:02:29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