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居住地在市外省内的认证对象,本人可持居民身份证在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的认证点通过省级平台进行认证。
(2)居住地在省外的认证对象,需本人或委托他人到成都市任一认证点办理异地居住备案。
居住地认证点开通了异地协查认证系统且有认证人员数据的,可通过平台联网在异地认证。尚未开通或无认证人员数据的,需在认证期内向成都市认证点寄送《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领取资格协查表》(官网搜索栏内输入“成都市村(社区)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办事指南”选择附件一即可下载)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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