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后的女职工哺乳期是怎么规定的? 2025-04-09 17:18:18 • 社保问答 • 阅读 113 生育后的女职工哺乳期是怎么规定的? 如题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社保网转载自: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oshrss.com/shebaowenda/15958.html 赞 (49) 打赏 微信扫一扫 0 0 生成海报 是外地人,来北京工作十几年了,孩子在北京上学,请问我的孩子能在北京上医保吗? 上一篇 2025年04月09日 17:23:16 武汉社保增员提示"补缴险种基本养老已存在缴费记录,需先办理多重清退并返回"怎么办? 下一篇 2025年04月09日 17:13:21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