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具体情况就医中可向医院核实,如有疑问也可向市医保中心反映咨询,市医保中心咨询电话:027-59598555
在符合领取待遇规定之日前女职工已经完成分娩的,生育津贴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但要扣减产假期不在待遇享受期的部分,可申领剩余天数的生育保险津贴,具体情况由辖区经办机构审核确认。
社保网转载自: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官方网站。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oshrss.com/shebaowenda/16091.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oshrss.com/shebaowenda/16091.html
微信扫一扫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