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事业单位薪资规定是怎样的?
我曾作为国家公务员在参公事业单位工作,2014年7月从公务员离职后,公务员单位按照我2017年的在职时间,按比例给我发放了2014年的各种绩效奖励工资。但是2014年8月,我通过武汉市人社局组织的武汉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进入一家武汉市事业单位工作(学校),2017年6月份离职,该单位2017年的各种年终绩效奖励却并没有给我发放。请问我是否应该按当年在职时间比例享有该事业单位2017年年终绩效奖励的权利?请问武汉市人社局在这方面是否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可以依循?谢谢~
事业单位薪酬管理需向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详询,具体情况也可致电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处咨询,咨询电话:027-83919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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