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参保人在上月或当月在中山是否有参基本医疗保险,未参加则不接收。
普通职工医保转入:
1.提供本人身份证正本和复印件;
2.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凭证》正本;
3.需要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正本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参保人在中山市继续参保后,参保单位或参保人携带资料到各镇区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入业务。
若有疑问,请致电(0760)12333咨询。
社保网转载自:中山市政府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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