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人社【2016】27号文件中要求的工伤保险按建设项目千分之二缴纳,谁承担?
工伤保险问题咨询,武人社【2016】27号文件中要求的工伤保险按建设项目千分之二缴纳,请问此费用是否属于工程造价 规费中的五险中的工伤保险费,或者两者是否有重叠? 如不是,应由建设方还是施工方承担此费用?

凡在武汉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应当以建设工程项目为单位,按照建设工程承包合同造价的2‰,为本企业从事建筑施工的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项目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参与该项目建设的农民工统一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建设工程项目需要分包时,由项目建设施工总承包企业为参与该项目建设的全体农民工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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