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个体户缴纳社保后中间有三年未缴纳,要继续缴纳社保可以将中间断的三年社保补上吗?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个体户缴纳社保后,中间有三年未缴纳,现在想继续缴纳社保,可以将中间断的三年补上吗?具体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您好,对于2014年5月1日以前已随武汉市用人单位参保后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在灵活就业人员窗口接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后,可补缴用人单位之间或终止劳动关系至灵活就业人员窗口首次接续之间中断的基本养老保险费。鉴于您的情况,灵活就业人员可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或中心城区就近社区(武昌区由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理续保及申请补缴手续。办理时限:社保经办机构为每月1-22日周一至周六,周六9:00-16:00、社区为每月1-20日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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