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汉市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申报表;
(二)生育分娩及住院流引产人员提供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
(三)门诊流产人员提供门诊病历或诊断证明书;
(四)市外生育分娩人员提交出生医学证明;
(五)前期未办理生育就医登记人员提交:结婚证;属生育二孩以上的应承诺本次分娩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 社保网转载自:武汉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官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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