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的生育报销时限超过90天怎么办

西安市的生育报销时限超过90天怎么办

报销时限

西安市的生育报销时限超过90天怎么办

根据《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及待遇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在参保职工分娩休满产假、人工终止妊娠手术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90日内,由参保单位携带有关申请材料到参保登记所在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由于各区、县医疗保险报销资料由各区、县经办中心审核,请您具体咨询单位所在医保中心报销经办窗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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