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定的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是怎样的?

武汉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定的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是怎样的?

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是什么?

1、对不裁员或纳入化解过剩产能清单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70%;

2、对商务部门确定的受影响外贸参保企业少裁员的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

武汉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定的失业保险费返还标准是怎样的?

3、对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4、对1000人以内的参保企业可放宽条件、简化程序,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5、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社保网转载自: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保局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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