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职工可前往居住地或单位所属辖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开具该证明。
所需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妊娠医学证明;
3.结婚证;
4.计划生育服务证;
5.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详情可咨询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计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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